1、安环技术科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规章制度。制订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2)在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或技术项目实施时,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评审制度。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规范和标准执行;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并在综合管理科备案,要求其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对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不符合安全施工应予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负责要求施工单位办理进公司施工的有关手续和遵守公司有关制度。(3)在审核推广新工艺、新设备以及进行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设备选型、采购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在编
2、制工艺规程,工艺布置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并配备安全生产必需的工装;不断修改和完善老工艺中安全防范方面不完善的工艺工装,应尽可能采用无毒、低毒、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对现有尘毒作业应通过工艺工装改革逐步消灭其危害。(4)会同综合管理科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组织力量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整改。(5)负责公司动力、起重、高压配电系统、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有效。使压力容器、空压机、配电、起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各类防护装置、信号装置保持完好。做好运行测试记录。在组织设备的大中修或临时抢修、搬迁、安装时应有安全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安全。
3、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用电有关要求;负责环保设备、压力容器、叉车、起重设备、登高设备、能资源(水、电、气)和能资源设施的管理。(6)对电工、锅炉工、空压机工等特殊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8)负责本部门的危险源收集评估,针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按时完成;并对新发生的危险源进行汇总整理,配合质管部进行危险源风险评价。(9)协助总裁办、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科做好 OHSAS18001 方面的培训宣传工作;(10)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外界宣传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绩效并向质管部反馈外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