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轨探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 1 条 为适应公司重载、大轴重运输的需要,针对大型探伤车上线后,新形势下加强钢轨探伤管理,防止钢轨折断,确保列车安全畅达,特制订本办法。第 2 条 钢轨探伤是防止断轨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工作,具有流动性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操作复杂、安全责任重等特点,分公司各部门要从科学角度高度重视,保证探伤人员和队伍相对稳定。探伤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依据分公司安全奖罚实施细则执行。例如发现重伤钢轨(包括辙叉、尖轨和夹板)奖。对探伤人员责任心不强、探伤速度快、探伤态度不良造成的责任漏检要实行责任考核追究。第 3 条 实行公司钢轨探伤车和分公司钢轨探伤仪两级探伤网络管理,实现
2、钢轨探伤车和钢轨探伤仪之间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目的。第 4 条 加强探伤作业过程监控和分析,对探伤仪记录的数据、波形做到当日分析,发现可疑波形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第 5 条 分公司要加强对探伤工作领导并做好探伤工作的巡查,建立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运输生产部主管人员每月不少于 1 天,工队长每月不少于 7 天,副队长、技术主管每月不少于 15 天时间跟班作业,对现场探伤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并做好记录。第 6 条 本办法适用于肃宁分公司钢轨探伤。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一节 组织领导第 7 条 分公司运输生产部负责钢轨探伤管理工作。第 8 条 分公司设线桥检测工队(以下简
3、称线桥工队) ,线桥工队下设探伤作业组。第 9 条 线桥工队设探伤数据回放分析组,探伤作业组设日常分析员;各探伤作业组应逐步培养专门人员对仪器进行检测、指导和把关,并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检修人员负责仪器的简单维修。第二节 人员要求第 10 条 运输生产部主管人员应由有基层管理经验,懂得工务专业技术技能,取得其职业资格初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第 11 条 线桥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应由获得铁道部门 II 级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有三年及以上现场探伤经验,并有较高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第 12 条 探伤作业组长应获得铁道部门 II 级或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有
4、两年及以上现场探伤经验,并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第 13 条 钢轨探伤和焊缝探伤执机人员、探伤数据分析人员、探伤仪检测、检修人员要求:1钢轨探伤执机人员应具有 I 级或职业资格初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2焊缝探伤执机人员应具有 II 级或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并经过铁路专业部门钢轨焊缝探伤技术培训考核合格。3线桥工队和探伤作业组探伤数据分析人员应具有 II 级或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并熟悉电脑知识,具备伤损分析能力。4探伤仪检测、检修人员应具有 II 级及以上技术资格,并有一定电子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暂无此方面人员时可委托仪器生产厂商负责维修。第 14 条 应选用中专
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轻、责任心强人员从事探伤工作,对不适应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第 15 条 钢轨探伤人员应熟练掌握钢轨类型尺寸、有关标准、伤损钢轨分类及缺陷分布规律等基础知识,了解本单位设备状况及钢轨伤损情况。第三节 工作职责第 16 条 分公司工作职责1负责落实分公司防断、探伤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探伤周期和探伤任务计划审批,负责配齐、配强探伤人员,配齐、配足探伤设备及材料。2掌握管内钢轨伤损和断轨的发生和发展情况,找出原因,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3做好钢轨伤损和断轨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运输部填报有关钢轨探伤伤损的各类报表。4根据探伤工作特点,对探伤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不断提高探伤人员的业务素质。5公司探伤车在管内探伤时,负责安排线桥工队有关人员添乘。督促线桥工队对探伤车检测的结果进行复查和补探,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公司、线路检测与救援中心等有关部门。6对探伤管理、探伤工艺、探伤设备和作业安全,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第 17 条 线桥检测工队工作职责1根据分公司制订的年度探伤计划编制各作业组的月度探伤工作计划,掌握各探伤作业组的行动计划和日探伤进度。根据分公司管内设备和伤损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探伤周期建议上报分公司运输生产部主管,负责探伤质量和作业安全,确保探伤任务完成。2制订探伤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3定期巡查探伤作业组现场工作情况,审核检查各种记录及报表。掌握探伤人员、探伤设备、探伤周期、现场钢轨伤损及处理情况。4对管内钢轨伤损情况每周、月进行一次分析,对断轨情况进行分析,找准原因,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5建立和健全探伤人员、探伤设备(包括探伤仪、试块、配件等) 、检修设备、重点伤损接头(包括胶接绝缘接头、冻结接接和已加固的各类钢轨焊缝等)台帐。6建立和健全探伤仪保养、检修、检测和探伤质量检查制度,使探伤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