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 况下组织生产。 二、 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 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