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2、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公司调度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热风段长和总调度室协商解决。3、 煤气压力低于 5KPa 时,煤气切断阀自动关闭,立即按停止烧炉处理。4、 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 24PPM 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4.1 氧化碳浓度高于 24PPM,低于 4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一小时。4.2 一氧化碳浓度高于 40PPM,低于 8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半小时。4.3 一氧化碳浓度高于 80PPM,低于 16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 10
2、-15 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二小时。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 160PPM,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方可进行工作。5、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5.1 高炉煤气爆炸范围 40%-70%,着火点 700-750。5.2 焦炉煤气爆炸范围 6%-30%,着火点 600。5.3 天然气爆炸范围 5%-15%,着火点 550。6、高炉低压到 50%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7、本高炉低压到 50%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8、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空气呼吸器、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有煤防站监护的前提下方可进行。9、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10、 高炉炉顶氮气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11、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 150 毫米以上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 50-100Pa,并往管道内通入蒸汽灭火。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闭所有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12、短期休风和炉顶不点火的长期休风,上下密必须关严。13、检修煤气设备用的工具应为铜质工具,如用铁质工具必须涂油。14、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15、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厂调度室、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及时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