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炉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值班工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岗位安全操作基本要求:1.1 上班前,劳保防护用品要穿戴齐全、规范。1.2 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设备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3 熟悉和掌握本高炉范围内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便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各岗位的日常生产,严禁违章指挥。1.4 正常生产情况下,上高炉炉顶、热风炉球顶和重力除尘区域,要严格执行高炉上炉顶(高炉、热风炉、重力除尘器)作业安全确认登记表规定,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1.5 在出铁、出渣取样时,必须先烘干取样勺及铁样模具,防止潮湿爆炸。1.6 高炉值班室与各岗位操作室的联系电话、电铃及计算机网络应保持完好。
2、1.7 交接班应对当班安全状况交清接明,班前会针对具体情况安排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班中进行检查和落实。2 炉顶设备运行安全要求:2.1 炉顶工作压力不准超过设计规定。2.2 炉顶小高压操作时,只有大、小钟之间与炉顶压力差降至 5kPa 以下时,才能开启大钟。2.3 采用双钟炉顶的高炉,炉顶温度不准大于 500;当炉顶温度大于450以上时,两探尺要轮换工作。2.4 料线未到工艺规定的最小深度时,严禁强行开启大钟,防止发生设备事故。2.5 变动矿批、焦批时,严禁单批料体积超过大钟受料斗有效容积;严禁料车超载溢料或超过卷扬能力。2.6 炉顶着火危及主卷扬钢丝绳时,应使卷扬机带动钢丝绳继续运转,直至炉顶
3、火熄灭为止。2.7 高炉正常生产情况下,严禁采取切煤气、打开炉顶放散阀的办法调剂炉况。3 高炉冷却安全要求:3.1 高炉冷却水压力(风口平台处)应大于风压 0.05Mpa 以上;高炉各区域冷却器的进出水温差应严格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3.2 高炉各部位冷却器都必须保持正常工作;冷却器损坏暂时无法检修和更换的,应组织安装好炉外喷水设施,并定期检查冷却效果,确保高炉正常生产。3.3 确认风口破损、直吹管焊缝开裂或局部烧红变形严重时,要及时组织休风更换;高炉休风前及休风期间,注意检查冷却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炉皮裂缝处进行炉外喷水时,休风前应先关掉喷水,防止向炉内漏水。3.
4、4 渣口破损、渣口装配不严或卡子不紧时不准放渣。更换渣口必须在出净渣、铁,高炉休风或放风到风压为零时进行。3.5 铁水接近渣口或渣口冷却水压力不足时,不得放渣,并应适量减风降压。3.6 高炉炉缸存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禁止放渣,防止发生渣口烧坏、爆炸等事故。3.7 风口、渣口发生爆炸,风口、直吹管烧穿,或渣口因误操作被拔出,应首先减风并改为常压操作,同时防止高炉发生风口灌渣等事故,然后出净渣、铁并休风,情况危急时,应立即休风。3.8 冷却器的破损、检漏和处理,如上下同时作业时应各派专人监护,严防煤气中毒。3.9 高炉炉缸烧穿时应立即休风,并作好长期休风和停炉大修的准备。3
5、.10 高炉值班室冷却水低压报警器应保持工作正常。4 供风操作安全要求:4.1 高炉送风压力不准超过设计送风压力,临近设计送风压力值时,要及时采取减风降压措施。4.2 高炉热风压力频繁波动或风压与风量不相适应时,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应将炉况 转告风机房,防止发生风机喘振或其它事故。4.3 高炉和热风炉本体有设备缺陷时,要严格按集团、厂部和车间临时规定的送风压力进行操作,并加强设备巡检。4.4 高炉休风检修完毕,须经检修负责人同意,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复风操作。4.5 如果炉顶压力不断增高又无法控制,应及时减风,并打开炉顶放散。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准恢复正常作业。5 排风、休风
6、、停风操作安全要求:5.1 休风前,必须同有关部门(调度、煤气除尘、风机房、氧气调压站、热风炉、喷煤等)联系确认,未经确认不准休风。5.2 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渣、铁出净后进行,非工作人员要远离高炉周围,悬料时,料坐下后方可休风。5.3 高炉排风冷风压力低于 20kPa 时,关闭冷风大闸,防止煤气串入冷风管道引起爆炸。5.4 当风机突然停风、高炉还没有进行休风操作时,冷风压力低于20kPa 时立即通知热风工关闭冷风大闸,并按突然停风操作;及时采取措施将倒流入冷风管道内的煤气抽出。5.5 因事故而紧急休风时,应在紧急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通知有关单位(煤气除尘 富氧调压站 风机房等)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汇报调度。5.6 休风后,炉顶放散阀及均压放散阀保持全开,炉顶及重力除尘器要通入足够的蒸汽。长期休风煤气管道也要通入足够的蒸汽,并打开半净煤气管道放散。5.7 短期休风期间,不得停鼓风机或关闭出风口阀门,冷风管道必须保持正压;长时间休风或其他原因需停风机,必须事先堵严风口、卸下直吹管,隔断高炉与供风系统的管路,防止煤气倒流。5.8 长期休风必须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长期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