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讲解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的评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评估工作确保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生产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评估办法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事故结案后10个月至1年内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组由参加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可以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参与。评估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相
2、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体举措及其成效,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评估方法包括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评估工作组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提交给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的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评估报告应通过媒体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向社会全文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成员、相关企业和单位,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该办法特别强调了对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旨在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