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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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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 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作为基 金投资运营机构,不明确行政级别。 第三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 和加强党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 责是: (一)管理运营全国

2、社会保障基金。 (二)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 算,接受考核和监督。 (三)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 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 会计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六)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八)职能转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要适应新的职责定位,切 实转变职能,作为投资运营机构,履行好基金安全和

3、保值增值的主体 责任。 第四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 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财务等工作。 (二)规划研究部。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大类资产投资基准。跟踪 研究资产配置相关的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大类资产及创新产品。拟 订资产配置计划及风险预算,提出动态调整建议。 (三)基金财务部。具体落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性资金拨入。统 筹安排调度资金。办理基金清算、核算、估值、税收、财务报告。管 理基金托管业务等。 (四)证券投资部。拟订境内证券投资策略和方案。具体承担境内证 券委托、直接投资和交易。管理境内转持国有股

4、投资。选聘境内委托 投资管理人。对境内委托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等。 (五)境外投资部。拟订境外投资计划,制定资产配置方案,执行直 接和委托投资决策。选聘境外委托投资管理人。对境外委托投资运作 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管理运作境外转持和直接持有股票。研究境外 另类投资等。 (六)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 。管理和运营基金股权资产。对投 资形成的基金股权资产,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对划转的国有资本,按 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实施股权资产的处置。 开展直接股权、 股权基金、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信托投资等。 (七)法规及监管部。对基金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承办有关法律 事务。开展基金资产

5、的内部稽核。对基金境内、境外投资运作进行合 规监管等。 (八)风险管理部。对基金进行全程的投资风险和内部控制管理。对 基金绩效进行评估。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内控检查和考 核评价等。 (九)养老金管理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综合管理,研究提出资 产配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和资本市场 研究等。 (十)养老金会计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账户管理和独 立的会计核算。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托管业务等。 (十一)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制定信息系统管 理的规章制度。 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组织应用软件开发。 负责投资业务数据的加工、处理和报表开发。 机关党委 (人事部)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 纪检、 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等工作。 第五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机关事业编制 230 名。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长 4 名,部门领导职数 35 名(含正、副秘书长,机关党 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各 1 名) 。 第六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职责和编制 事项另行规定。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调整由中 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7 月 30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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