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讲解了该理事会的成立背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内设部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作为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并接受国务院的监督。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和投资运营情况等。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规划研究部、基金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境外投资部、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法规及监管部、风险管理部、养老金管理部、养老金会计部、信息技术部和机关党委(人事部),每个部门都有具体的职能和职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适用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投资运营、监督和报告有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该规定为理事会的组织架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其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