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厂安全生产考核承包办法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五零一降一达标”的工作目标,并将“三体系整合”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经炼铁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实行安全承包、风险抵押。结合炼铁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承包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伤残 1-4 级) ;火灾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 0.6以下;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2.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1 各作业区要认真完成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按期组织传达贯彻。按体系认证要求填写责任制手册写实、审签
2、,班组活动记录、隐患整改台帐、四不放过台帐、月报表、月总结有遗漏的。每项考核责任部门 100 元。2.2 公司、 厂查出的人为事故隐患、 设备设施安全隐患、 险肇事故或“三违行为”,每一项扣罚责任部门 200-1000 元。凡是已查出的隐患问题未整改的,未按照“四不放过”制度进行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教育广大职工和落实责任的,考核责任部门 2000-3000 元。2.3 外委施工队发生违章行为时, 连带考核甲方责任单位 200-1000 元。2.4 工伤事故考核2.4.1 轻伤事故考核:一档部门扣罚 2000 元。二档部门扣罚 3000 元。三档部门扣罚 4000 元。2.4.2 发生重伤事
3、故,按伤害程度及事故性质考核。伤残等级 1 至 4 级扣罚:一档事故部门 6000-22000 元。二档事故部门 7000-23000 元。三档事故部门 8000-24000 元。伤残等级 5 至 7 级扣罚:一档事故部门 3000-12000 元。二档事故部门 4000-13000 元。三档事故部门 5000-14000 元。伤残等级 8 至 10 级扣罚:一档事故部门 2000-8000 元。二档事故部门 3000-9000 元。三档事故部门 4000-10000 元。2.4.3 凡安排有禁忌症职工从事禁忌症岗位作业, 发生一起病亡工伤事故,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扣罚事故责任部门 1 万元。
4、2.4.4 凡发生一人次工亡事故,按公司考核标准(炼铁厂工资总额的15%)进行考核。一档部门占 25%, 部门正职领导考核 4000 元, 副职领导考核 3000 元;二档部门占 30%, 部门正职领导考核 4500 元, 副职领导考核 4000 元;三档部门占 35%, 部门正职领导考核 5000 元, 副职领导考核 4500 元;全厂任何一个部门发生工亡事故,连带扣罚责任职能科室领导工资额1500 元, 其他人员扣罚工资额 500 元; 其他科室领导连带考核工资额 1000元,科级以下人员扣罚工资额 300 元。所扣金额超过个人工资额的 50%以上的应予分期扣款。3.设备事故考核内容:3.1 各作业区凡发生二、三类以上设备事故,按设备考核办法执行。其余事故按炼铁厂设备事故和生产事故考核。4.环保考核内容4.1 环保设施要定人定责,各项管理制度要健全并张贴墙上,按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环保设施台帐和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确保环保设施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