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讲解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具体程序和规则,旨在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该规则详细规定了仲裁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争议。此外,还涵盖了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的争议。规则强调了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争议时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同时,明确了仲裁委员会的组织结构、管辖权、回避制度、证据提供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仲裁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争议。此外,也适用于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的争议。该规则为上述各类争议提供了详细的仲裁程序和规则,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