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保安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房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4、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
2、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有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使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10、 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 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