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后勤保障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一) 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二)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三)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