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气)站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一、加油加气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三、对以下情况应当进行处罚:1、安全组织组织不健全或有组织而未开展活动的职责不明确的2、安全培训未按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的新上岗员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的未对进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员工不会使用站内消防器材的3、安全检查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无力整改
2、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4、安全防范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未建立消防档案的5、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四、 对消防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下列情况应进行奖励: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的。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能坚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成绩显著的。积极宣传防火安全知识,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的。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其他应该奖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