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保管和使用制度1 保管制度1.1 各岗位使用的消防器材不能放在高温场合,应放置在阴冷通风且便于使用的地方,一般情况下灭火器离地面 1 米-1.5 米高的架子上。1.2 保卫部组织各车间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及时更换失效灭火器材,随时保持良好备用状态。1.3 四氯化碳灭火器要放在专用箱内和固定位置,不准乱仍乱放。1.4 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要确定专人负责,纳入交接班检查交接,保持清洁,完好无损。2 使用制度2.1 消防器材不准移作他用,不准任意损坏。2.2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应照价赔偿损失。2.3 使用后的灭火器瓶应统一回收到原料车间,经火切后作废钢加入炉内。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将空灭火器扔进废钢槽、渣大罐内或直接加入炉内。2.4 损坏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配齐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