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环境巡查制度为了完善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巡查制度:一、公司消防安全巡查责任人每天不定期在全厂各处巡查;二、各区域防火巡查责任人每 10:00、15:00 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三、休假日和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每隔 3 小时对全厂各区域进行巡查;四、各区域防火责任人负责清扫区域内灭火器和消防器材;五、重点巡查:溶剂贮罐和树脂贮罐、各搅拌缸、移动缸、树脂泵、溶剂泵、原料和成品包装桶及所有管线、阀门等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器、设备、自控仪表有无异常,地面环境是否干净,有无异常气味,夜间无人工作时设备是否停机,电器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六、巡查疏散通道、消防车、消防栓通道等是否畅通无阻;七、巡查中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并协同尽快妥善处理;八、每次巡查作好详细记录,记录表每周五下午 15:00 以前由公司消防巡查责任人到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处收取,核查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