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一、 消防重点部位用火及室外用火必须经矿消防办公室批准, 如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炉火,按有关规定对使用人进行处理。二、用火要有专人管理,固定到人,包干负责,并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火灭,并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把用火管理作为交接班事项交代清楚。三、消防重点部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要安全可靠,布局合理,易燃易爆车间应使用防爆的电器设备装置,防爆设备必须性能良好。四、建立严格的电器设备检修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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