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自燃物品的储存管理对于含油脂的物品如油纸、油布、油绸等,尽可能散开后放在货架上,以免大量堆积时氧化发热而燃烧。其它要求与易燃固体的一般防火要求相同(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第 4 类第 2 项自燃物和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其他具有自燃危险性的一般可燃物) 。2.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管理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迅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供水管、暖气管。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货垛下方应有苫垫,垫高通常为 15-30cm
2、,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 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 库温一般应控制在 30以下。包装必须严密,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倾倒、撞击,以防包装破损。雨雪天无防雨雪措施不准进行室外搬运装卸,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时,应保证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设施。着火后一般用干粉、干沙、水泥灭火,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3.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管理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等侵入。库温一般应控制在 30以下,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 80%以下,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运输的有关说明确定储存运输的温度和湿度,某些物品往往需要低温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包装要完好、密封、不得泄漏。货垛应稳固,垛底应有 15-30cm 的垫板,垛高一般不超过 2m。装卸应轻拿轻放,避免撞击、翻滚、拖拉、抛掷等,以防冲击、摩擦引起分解反应发生爆炸。此类物质着火,可大量用水灭火。灭火时要防爆炸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