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制度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仓库、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 ,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4、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5、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6、防爆车间、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7、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