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 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 0.3m、 垛与墙之间不少于 0.3m、 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 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 2m。2 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 0.5M 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7 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