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200 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