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值班制度一、防火期内,项目领导负总责,负责火情的上报即组织人员扑火。二、值班期间,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要带领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三、负责和上级防火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把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向上级防火办进行报告,使上级防火办及时掌握防火信息,及时上报防火信息、文件。四、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做到准确详实,认真履行值班手续。五、值班期间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确实有事的要各带班领导请假,说明请假理由,批准后方可离岗,对无故缺岗人员,要对其进行处罚,对在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造成的损失除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外,相应工作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六、防火期内各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手机要 24 小时开通确保通讯畅通,如因此造成延误火情扑救和其他损失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