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宿舍管理及消防安全制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经公司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遵守项目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2、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并视情节给予罚款;3、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如发现私自开小灶, 发现第一次煮饭者罚款 100 元,班组长罚款 300 元,发现第二次没收炉灶等相关餐具;4、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5、民工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公共卫生间整洁;6、民工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方能住宿;7、民工宿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8、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9、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垃圾桶,每天有专人清理卫生;10、工人晒衣区设置在屋面指定位置,不得在房间及走廊通道上随意乱晒衣服11、本管理制度通过定期拍照检查记录。波隆城市花园项目部(宣)201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