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则。该文件指出,公司董事长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需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则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协管安全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不同层次的责任。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此外,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公司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的具体安全生产职责,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避重大经营决策的安全风险、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部室、下属单位,旨在指导和规范这些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该文件特别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帮助他们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