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八条禁令、十项风险、五项误操作第一条 严禁违反规定无票进行电气操作或工作。第二条 严禁违反规定无监护进行电气操作或工作。第三条 严禁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即进行工作。第四条 严禁不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即进行工作。第五条 严禁违反规定跳项执行操作票所列项目。第六条 严禁违反规定进行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操作。第七条 严禁违反规定不履行工作终结手续。第八条 严禁约时停、送电。电力生产工作中,违反上述禁令之一,构成违章行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无论有无后果,一经查实,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警告至开除处分,并处相应经济处罚;现场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令,对所有单位领导和管理人给予相应处罚。十项人身风险1、 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2、 农电系统人身安全管理薄弱(给施工带来的风险)3、 “两票”执行不严4、 工作准备不充分5、 基本安全技术措施未严格执行6、 人身高空坠落风险仍然存在7、 感应电触电风险仍然存在8、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和强制9、 生产业务外包工程管理不善10、 交通安全风险五项恶性误操作风险1、 调度运行管理不规范,交接班和操作随意2、 运行操作管理不规范,下令和操作随意3、 “两票三制”管理有效性不足4、 接地线(个人保护线)管理不严5、 地调、县调、集控(变电站)中存在图实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