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电所值班工安全管理制度1 值班制度。1.1 不准单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参加检修等其它工作。1.2 在值班时间要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准确填写运行日记和有关数据。1.3 设备检修后,值班人员要到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1.4 值班人员应熟知系统和运行方式。1.5 在发生人身触电、火灾及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值班人员可自行决定停电,但事后须尽快报告领导。1.6 对所有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及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2 交接班制度。2.1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轮流表和时间进行值班,未经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替换。2.2 值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 15 分钟到达交接地点。2.3
2、经共同检查认为无误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2.4 应交而未交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由交班者负责。2.5 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酒醉或因有思想情绪等不适于工作时,应拒绝交班并报告领导。2.6 未经正式交接手续及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时,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同时报告领导处理。2.7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时,禁止进行交接,应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后再交班。2.8 值班人员应交接下列事项:a.当时系统的运行方式,变动部分及事故处理情况。b.设备运行情况,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备用设备的情况。c.设备和线路正在检修或试验的工作情况。d.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变动情况。e.上级的指示及传达的命令。f.当班值班未完的工作,包括没有执行的操作命令。g.一切记录是否正确完整。h.站内所设的安全用具及仪器工具是否完整。i.现场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