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m 以上的间距;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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