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其他生产岗位员工安全职责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规范和各项安全治理规章制度,服从治理,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2、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努力学习,把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二三不伤害”。3、进入生产现场,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公司、部门的领导或安监人员报告。5、应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应当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7、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及有关的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发现违章及时制止,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8、加强所辖设备维护、巡查工作,及时消缺,确保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9、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