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总 则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电搬子、手电钻、手用电砂轮、电改锥、冲击钻等。2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各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3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4 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 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 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5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每月 5 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初 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 按检查表填好记录, 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6 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7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表表样:单位: 手用电动工具定期检查表检查日期工具名称使用电压检查情况插销导线绝缘电阻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