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设置目的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电钻(含冲击电钻)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 ;?圆锯;?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
2、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 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3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4职责41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或工具装备部门负责管理4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5内容与要求5.1 工具的日常检查内容:5.1.1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5.1.2 保护接地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5.1.3 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5.1.4 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5.1.5 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5.1.6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5.1.7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5.1.8 电气
3、保护装置是否良好。5.2 管理5.2.1 工具应有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5.2.2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5.2.3 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区域应缩短检查周期;5.2.4 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5.2.5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类 2;类 7;类 15.3 保管5.3.1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5.3.2 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5.3.3 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 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 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5.3.4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除日常检查外,每季 5 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初 5 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5.3.5. 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 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5.3.6 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6考核6.1.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规定处罚。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本制度由设备动力归口管理;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起草;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