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对本企业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 、 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和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会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或职工代表,对本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期限整改。、参加本企业的重要安全活动、会议,审议安全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提合理化建议,表彰电力生产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