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电子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1783 上传时间:2022-04-03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子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电子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电子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 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仲的好人好事和做出突出贡献者,惩罚“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者,制订本规定。2.0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车间及职工违反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制度。3.0 奖励:3.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3.2 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学术上、技术上有较大贡献者;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以及为我公司安全

2、生产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应酌情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3.3、下列人员给予重奖;3.3.1 避免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避免 10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5001000 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的光荣称号3.3.2 多次避免伤亡事故或避免 5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给予 2005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分子”光荣称号。3.3.3 避免一次重伤事故或避免 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 50150元奖励。3.3.4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者,应给予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光荣称号。3.3.5 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给予安全奖。4

3、.0 惩罚:4.1 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经查出后,追回资金,取消其荣誉称号,并严肃处理。4.2 对于“三违”行为责任人, 应给予批评教育, 并可视情节处以 10200元罚款,态度蛮横或拒不改正的可加倍处罚。4.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设备事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4.4 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等) ,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车间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处以 50500 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电力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