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安全检查制度一、 水电老板和现场维护电工手机必须 24 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如开通不接电话或者关机罚 100-200 元,二、 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因用电设备需要维护电工前往时,电工不执行或者拖延时间的,每次处罚 200-500 元。三、 晚上加班和浇筑混凝土时, 电工没在现场, 每次发现处罚 100-200 元。四、 水管、水龙头和球阀等坏了的在漏水,没有及时更换或时间过长,处罚 100-200 元。五、 现场的线路等没有整理号的每次处罚 50-100 元。塔吊操作、指挥及提升操作工作管理制度一、 按项目部规定及项目经理安排,按时上下班,若有不按时上下班,每次处罚 50 元。二、 当班的人员不能离开现场,若有劳务公司或现场人员举报离开则处罚 50-100 元。三、 上班时间各班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员,则处罚 200-500 元。四、 上班耍小动作,在劳务公司要东西贪小便宜的每次处罚 500-1000 元,情节恶劣者扣除工资并辞退。五、 有意把塔吊电气损坏,处罚 500-1000 元。六、 如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七、 操作工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交安全办公室,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