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4.管理规定:4.1 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4.2 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4.3 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4.4 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4.5 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4.6 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4.7 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4.8 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