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指令、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2、落实公司每年度安全资金的计划,预算及安技措费用的平衡工作,为完成安技措的计划提供保障。3、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安全资金的事业情况,做到帐目清、底数明。4、建立以总经济师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按工地设专人分管,各负其责。5、经常深入井下和施工现场,参加工程验收,了解安全施工,对各类安全设备的采购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6、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基金的统一预算计划工作。7、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物资供应。8、负责抓好分管口的业务保安。9、负责对工程标书及合同内容的审核。10、负责对特殊合同进行评审的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