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事务员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 内保条例 ,做好本局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安全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2.负责供电部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全局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 督促各各班所消除队伍的组织管理、防火业务训练、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定检工作,发现问题督促处理,对企业的重大火灾,视情节承担一定的责任。3.掌握供电部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布置情况,对重点防火部位不定期地进行重点检查,保证各部位的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齐全整洁,性能完好。对有关动火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2、,动火作业收工时负责检查现场有无火险隐患。 组织职工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安全防火”、 “安全生产”的教育,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的发生,保证电力生产的顺利发展。4.监督指导本部的治安保卫工作,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重大作业现场的安全保卫监督工作,防止设备器材丢失,参加组织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5.认真做好全局内部生产,办公场所和非生产、办公场所及家属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全局的要害部位,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6.及时对局内部重点人口,加强控制,做好帮教工作,防止发生问题;审查外来人员进入要害部位,办理签收介绍信工作。7.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保证人身安全。积极配合公司安监部做好图象监控系统、会议音响系统的安全工作。8.定期对会议音响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出现的故障,保证会议音响设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9.积极参加公司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加深对“安全第一”方针的认识理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