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目标及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场长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值长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主值班员、安全员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1.1 场长安全生产目标:(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三)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四)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五)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六)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的施工机械事故。(七)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其它责任事故。(八)实现安全年。(九)不发生风机倒塔事故。(十)创建一流风电样板。1.2 值长安全生产目标:1.2.1 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2.2 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2.3 不发生人员责任的事故;1.2.4 不发生一、二类障碍;1.3 主值班员、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1.3.1 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3.2 不发生人员责任的障碍;1.3.3 做到无异常、无未遂、无误操作、无习惯性违章、“两票”合格率达100%。1.2 安全责任制1.2.1 各人员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1.2.2 各人员要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