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为规范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范触电等事故的发生,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等 规程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第二章 职 责1、用电管理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施工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专职电气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2、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有以下职责: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制
2、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负责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负责编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第三章 施工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用电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时,应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2、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
3、、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的根据;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4、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及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体检。2、现场施工用电线路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分开架设。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3、施工现场内的储存易燃
4、易爆物品的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4、配电屏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柜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严格实行“一机、一闸、 一漏、 一箱”。 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5、变压器
5、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配电盘、控制盘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7、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严禁敞开式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灯具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 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8、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
6、)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电动施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9、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10、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11、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12、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第五章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表” (附件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表”(附件 2)进行检查。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附件 3),例如: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第六章 用电安全资料台帐1、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