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 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第三条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第四条 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第五条 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
2、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第六条 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设计、设备造型、生产制造、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过程。第七条 依靠科技进步, 采用和推广成熟、 行之有效的新技术、 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第八条 为保证生产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 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规定。2 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3 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 AA 水力发电厂。第二
3、章技术监督的机构及要求第十条 AA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监督制 (三级技术监督网) ,即厂、部门、班组。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网络图如下: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 AA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的管理。 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十二条 安生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1.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2. 组织制定 AA 水力发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3. 制定 AA 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对技术监
4、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4. 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5.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6. 组织新建、扩建、改造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第十三条 各相关生产部门是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 负责技术监督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班(值)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第十四条 各班(值)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监督执行机构,在各部门主任工程师(或副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
5、标准、规程、制度等。2. 对所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3. 建立键全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4. 加强技术监督人员的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第十五条 检修部是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运行部是电能质量、节能技术监督执行部门,水工部是环境保护、坝工技术监督执行部门。第三章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第十六条 技术监督的范围技术监督工作应包含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在电能质量、绝缘、化学、电测、金属、热工、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对电厂及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第十七条 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不断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