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管理员现场管理制度电气防爆管理员对井下通讯供电系统,信号控制系统,实行专职专业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用好、管好电器设备不出现失爆设备和不合格接头,保证安全生产。一、每月三次对各单位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科设备组。二、每天由专管区域负责人对各自片段巡查,防爆状况检查,设备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组发“隐患通知单”并于当日送交责任单位,及时复查整改情况。三、对各单位危及安全的供电设施失爆隐患,防爆检查人员有权停止供电,待整改完以后,再予送电。四、 各单位在用电器设备完好率在 92%以上, 小型电器完好率在 95%以上,必须消灭失爆,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应按矿发文件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