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工作制度电工安全工作制度1、电器操作人员思想集中,电器设备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于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3、 维修线路系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4、使用测电笔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 500 伏以下电压使用。5、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6、所用导线保险,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容量。7、工作完毕后,必须要拆除临时电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漏忘在电杆上。8、检查完工作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扑救。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示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