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工作制度讲解了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该制度涵盖了审查核验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四个方面。审查核验制度要求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审查其安全内容,同时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巡视检查制度规定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处理制度明确了重大隐患的处理流程,包括立即处理、签发停工令、向主管部门报告等措施。检查验收制度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安全工作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特别是涉及大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高风险项目的监理工作。该制度为监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