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会主席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指示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2.参加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会,并监督落实。3.参加本单位的人身伤亡事故分析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防止发生此类事故的措施, 为教育当事人或其他人员,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4.参加供电部及各科、所制定安全责任目标,根据各科、所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提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措施,定期检查各科、所的落实情况。5.发动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 以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季节性提出职工保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