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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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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3175 上传时间:2022-04-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1.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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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配送中心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预防电气火灾事件的发生,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和义务,特制订本制度:一、储配部主任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储配部所有电气设备使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储配部副主任(保管员)为仓储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对辖区所有电气设备使用的检查指导和管理;二、分拣组长为本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按程序开启和关闭本组设备的所有电源并记录备案;三、每日早班前,由综合部当日值班电工负责开启分拣室总电源和空压机并记录,晚上下班后由当日值班电工负责关闭并记录备案;四、每日早班前,由储配部主任或副主任开启仓库电气设备并记录

2、;晚上下班后由储配部副主任牵头,当日门卫值班员陪同检查仓库所有电源关闭情况并记录备案;五、叉车工(含手动叉车工)为叉车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按程序开启和关闭充电电源并记录备案;六、各部门要确定所属区域的责任人,负责检查班后的电源使用和关闭并记录;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进行检查的,可以在分管领导同意后,委托专人进行检查,但被委托人必须高度负责到位,并有记录备案。七、凡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检查记录的(含委托人) ,部门检查发现的,予以对个人扣除绩效考核 3 至 5 分;中心检查发现的,予以对部门进行一级考核扣除 3 至 5 分处罚;因麻痹大意未履行职责造成火灾事件的,予以进行待岗、降级、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八、本规定未尽事项,参照行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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