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用电接线安全规定1、所有临时接线(电焊机、照明、打磨器、手电钻等)必须用专用工具,线头要接牢,不许用手随便绕接,否则扣责任单位 1 分;2、所有临时接线线路要绑好(防止碰落造成短路) ,否则扣责任单位 1分;3、在插座上接照明、打磨器、手电钻等用电器时,要用插头,或用绝缘胶布包好,否则扣责任单位 1 分;4、临时用电,如果不得已拆配电箱盖板改动线路,完工后要恢复原样,否则扣责任单位 1 分;5、现场轴流风机接线时,除按要求接线外,线路要整理并绑扎好,否则扣责任单位 1 分;6、220V 以上用电器要使用电缆,否则扣责任单位 0.5 分;7、接线时发现其它接线不安全时,要立即对其整改,否则扣
2、责任单位 0.5分(整改及时奖 0.5 分) ;8、所有临时用电,使用部门必须准备好材料(线、插头、灯具等) ;9、拆线时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扯,裸露线要用胶布包扎,否则扣责任单位 2 分;10、 接卷扬机电源时在卷扬机 2 米范围内一定要增加空气开关, 以防意外,否则扣责任单位 2 分;11、现场电焊机、硫化机等一次线过长的尽量不要按时针方向绕成圈,否则会产生涡流,圈数越多,负荷越大,涡流越大,严重时会影响设备正常使用,可以顺时针、逆时针交错绕圈或摊开使用,否则扣责任单位 1 分。12、临时电缆不够长进行对接时,对接头必须使用塑料自粘带进行包扎,做好防水措施。否则扣责任单位 2 分。13、对于潜水泵等外壳易产生漏电造成触电事故的设备,一定要接保护接地线,并使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开关供电。否则扣责任单位 2 分。14、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