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关电源类产品设计的安全规范1.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 0 公司户内使用、额定电压600V 的开关电源类产品的设计安全要求,它包括参考标准资料、标志说明、一般要求和试验一般条件、电气技术参数规格、材料和结构、电气试验、机械试验、环境可靠性试验、包装、存放、出货和附录项内容。1.2 它主要以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及与之相关设备的安全标准为基础编写。2. 主要参考资料2.1 IEC60950-1999: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2.2 IEC61000-4(所有系列)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2.3IEC61000-3-2-1998:电磁兼容 第 3 部分:限值 第 2 章 低压电气及电子
2、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2.4 IEC61000-3-3-1998:电磁兼容 第 3 部分:限值 第 3 章 标称电流16A 的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的供电系统中电压波动和变化的限值。2.5 IEC60384-14-1993: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 14 部分: 分规范 拟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2.6 CISPR22-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2.7 CISPR24-1997: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抗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2.8 IEC60695-10-2:1995:着火危险试验第 10 部分:减少着火对电子技术产品而引起的
3、不正常发热效应的指南和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用球压试验测试非金属材料构成产品的耐热方法。2.9 IEC61140-1997:防电击保护 设备和安装的一般要求。2.10 IEC60227-1997:额定电压 450V/750V 及以下 PVC 绝缘电缆。3. 标记和说明3.1 电源额定值:成品要清晰地标有电源额定值,它包括下列项: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V) ;电源性质符号:AC() 、DC()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Hz) ;额定电流(mA 或 A) ;Ta 值(如果是 25,可不标) ;IP 指数(如果是 IP00、IP20 或普通防护类的设备,可不标) ;0 公司名称或商标或识别标记;机
4、型代号或型号标志;符号 回 (仅对类设备用) ;安全认证标志和控制号等等。3.2 安全说明:给设备使用人员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使用条件,以便按照 0 公司的预定操作设备时不会出现安全范围内的危险。必要时,应配有设备的操作、安装、维修、运输或贮存等相关的说明,避免引起危险,或者由客户整机面对消费者体现于使用说明书。3.3 熔断器、接线端子、控制装置和指示器:对熔断器、接线端子、控制装置和指示器,要有相关的标识 (也含相应正确符号、位置,如保险符号 口 ) 。4. 一般要求和试验一般条件4.1 一般要求:4.1.1 产品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能确保各种条件下,包括正常使用、异常使用或单一故障情况下,都能
5、提供保护以减少由于电击和其它危险造成人身伤害,防止产生起火,确保在预定要连接的任何额定电压下工作时都是安全的。4.1.2 设备工作环境要求: 温度 040, 湿度 20%90%RH, 气压 86106KPa。4.1.3 安全电压:它是指不会引起电击危险的电压,即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为42.4VACPeak 或者 60VDC,在故障工作条件下为71VACPeak 或者120VDC。4.1.4 限流电路:它是指作适当的设计和保护的电路,使得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和单一故障条件下,能从该电路流出的电流是非危险的电流。符合限流的限值规定如下述:频率不超过 1 kHz 时,在限流电路中的任何两个零部件之间或任何这
6、样的零部件与地之间接一个 200010%的无感电阻器,流过该电阻器的稳态电流不应超过 0.7mA 峰值或 2mA 直流值。频率高于 1KHz 时,则该 0.7mA 限值应乘以 kHz 为单位的频率值,但不应超过 70mA 交流峰值。电压 U 不超过 450V 交流峰值或直流值的零部件,其电路的电容量不应超过 0.1uF。电压U超过0.45kV交流峰值或直流值,但不超过15kV 交流峰值或直流值的零部件,其电路的电容量不应超过 45/U nF,其中 U 的单位为 Kv.电压U超过15 kV交流峰值或直流值的零部件,其电路的电容量不应超过 700/U2 nF,其中 U 的单位为 Kv.4.1.5 受限制电源:受限制电源应装有隔离变压器,它的输出电压为安全电压,即30VACrms 或 60VDC,并且输出电流和相关功率及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要符合附表中的相应规定。4.2 试验的一般条件:4.2.1 试验样品:试样是准备交给客户或用户的代表性样品。4.2.2 试验用的工作参数:试验是在正常使用范围内的下列参数最不利的组合条件下进行的:电源电压、电源频率、设备的装配状况和活动零部件位置、调节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