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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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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3495 上传时间:2022-04-0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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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企业形象。4.1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4.2 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4.3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4.4 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工作。5 内容及要求:5.1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5.1.1 主

2、厂房周围外延 20 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5.1.2 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5.1.3 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a. 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b. 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5.1.4 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

3、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a. 铁房刷灰色;b. 卷扬机棚刷兰色;c. 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 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 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f. 油罐刷黄色;g. 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5.1.5 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a. 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b. 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5.1.6 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5.1.7 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5.

4、1.8 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5.1.9 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做到清洁卫生。5.2 工完场清的要求:5.2.1 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离施工现场。5.2.2 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a. 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b. 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c. 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5.2.3 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

5、摆放5.2.4 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 必须保持整洁环境,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5.3 杜绝野蛮施工:5.3.1 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5.3.2 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5.3.3 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5.3.4 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5.3.5 严禁随地大小便。5.4 奖罚条例:5.4.1 奖励: 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5.4.2 处罚:a. 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 200-500

6、 元的罚款。b. 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 300-1000 元罚款。c. 出现长明灯、 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 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 50 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 100-500 元罚款。d. 乱拉私接电源线、 电焊线、 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每处 50 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 200-500 元罚款。e. 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 500-1000 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f. 在建筑物、 设备上乱涂乱写、 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当事人 100-500元罚款。g. 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 50 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 100 元的处理。h. 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 100 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i. 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 100-1000 元的罚款。J. 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 ,对其责任者或责任单位给予每种头 50-500 元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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