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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