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仪车间考勤制度1、 车间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2、 考勤员应按时准确考勤,公开考勤表,每月上报车间审批后,交办事员上报。3、 电气运行职工有事、有病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并经工段长签字上报车间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4、 工段长可批准职工一天的假期,车间领导可批准三天的假期,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5、 车间领导休息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6、 倒班人员实行轮休制度,同岗位人员不得擅自顶岗,确实需要顶岗,必须由工段长统一调配,不同工段、班组人员顶岗必须由车间进行调配。7、 接班人员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迟到一次扣 10 元;超过 1 小时,扣 50 元,超过 4 小时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 100 元。班中人员提前离岗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 10 元,提前 1 小时,扣 50 元,超过 4 小时以上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一次扣 100 元。8、 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