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仪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1、电仪车间负责全公司各单位的电器仪表供给、使用、运行维护检修等电气仪表方面的工作。2、电仪车间各级人员,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上级负责。3、新从事电气仪表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仪表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4、所有从事电气仪表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 0.8 以下、色盲) 、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5、电仪车间负责对 全公司各
2、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确保电气仪表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各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及时逐级报告。6、电气仪表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倒闸操作票、机械联络票及其它应办的票证。无论高、低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及警戒线对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巡视。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前必须用验电笔及合适的验电器验明无电后方可工作。巡检时应注意电动机、变压器的运行温度在规定值内。注意变压器、油开关的油位不得低于油窗下警戒线。注意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与所带动设备的负荷应相匹配。8、应保证各电气仪表设备的保护装置完好正常。不得随便更改电气仪表接线、保护装置,确需更改的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改图纸进行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