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使用充电器管理制度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制度1、各公司、部室要严格控制职工私有电动车在单位充电特殊情况需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充电。2、充电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充电前应清除周边的可燃、易燃物,禁止在楼梯口、疏散通道、门厅以及经营和储存场所充电。3、充电人数三人以上的单位应设独立的充电间,由专人负责监管,充电间应有专业电工按规定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并安装自动断电和漏电保护设施。4、 充电器及线路要选择正规厂家的配套产品, 禁止使用三无和杂牌产品。充电器与电池要匹配,混用容易出现事故。5、电源线和插座数量要匹配。禁止一线多座、乱接乱拉、超长飞线、快速路充等方法充电。6、充电中要随时检查线路、电
2、池、充电器有无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查找和消除隐患。7、禁止超长时间充电,一般前三次充电为 8-12 小时,以后为 6-8 小时,过度超长时间充电会使设施发热、易损坏设施、易发生火灾。8、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和充电器定期送维修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9、禁止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充电,防止设施温度过高和线路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10、充电中的电池应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之内,便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情况,保证安全充电。11、充电间或单独充电的周边应配备消防器材。二、手机充电制度1、手机充电前首先要检查电源插座安装是否牢固,与充电器连接是否匹配。2、禁止在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仓
3、库、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充电。3、禁止将手机放在易燃、可燃高温物体上充电。4、充电时充电器和手机禁止覆盖并随时查看有无异味和过热现象,一旦出现立即停止充电。5、 选择与手机配套的充电器和数据线, 禁止乱用劣质的充电器和数据线。6、禁止在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下充电。7、充电时手机位置应不能离开主人的视线,以便及时发现异常现象。8、充电中的手机要与人、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预防意外事故发生。9、禁止用湿手湿布擦拭充电中的手机和充电器。10、禁止在手机充电时边充边玩、边充边接、边充边聊,防止触电或爆炸伤人。11、禁止充电后将充电器和数据线长期插在电源线上,防止漏电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12、禁止超长时间充电,尤其是没有过热保护和自动断电功能的劣质充电器和数据线。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超过四个小时。三、对讲机的充电要求参照手机充电要求执行。月坛物业总公司2016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