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器管理控制程序1 目的为严格便携式设备的管理,确保准确安全使用,制定并实施本程序。2 适用范围设备管理部、维修部、储运部、生产技术部。3 职责3.1 设备管理部对便携式电器进行管理,建立台帐。3.2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便携式电器的校验工作。3.3 职能部门负责对所有便携式电器的管理工作。4 执行程序4.1 所有生产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焊机、砂轮切割机、手电钻、摇表、万用表、应急灯等)在使用前由设备管理部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 。4.2 所有办公用电源即插型、充电型便携式电器设备(电视机、饮水机、VCD、照相机、摄像机、播扩音设备、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在使用前由职能部门建立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 。4.3 设备管理部组织各使用单位对便携式电器设备半年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一次普查并将普查结果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 ,各使用单位负责便携式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每一次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对不完好设备及时修复或更换。4.4 所有报废、丢失、损坏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职能部门记入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中并责成相关单位补充或修复。5 相关文件6 相关记录便携式电器设备注册表7 附件